发布时间:2023-06-23 人气:0 来源:创始人
各部门、各单位、各用工企业:
经安庆经开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庆经开区企业用工管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用工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规范用工意识,有效规避用工风险。
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进一步规范安庆经开区企业用工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经开区企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1.人社部门负责对区内用工情况进行行政管理。服务企业招工用工,对企业用工不规范的行为予以提醒、纠正。掌握各企业劳务派遣用工基本情况及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发放等情况;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加大对用人单位及劳务派遣公司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部的检查。
2.公安部门负责对区内企业上报或报送的新录用员工进行延伸筛查。
3.卫健部门(社发局)负责新入职员工心理健康辅导等工作。
4.皖江高科公司做好职工入住和宿舍集中管理工作。为加强入住企业职工的安全管理,职工入住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制,企业入住员工需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供《入住申请单》及本人身份证方可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录入门禁系统。入住人员信息变更企业宿舍管理人员须在24小时内向物业服务中心进行报备,做好变更登记。
5.政法办负责各类信访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老峰镇、菱北办事处、茶岭镇负责做好辖区内有关事件的配合。
6.用工企业应依法合规用工,提高正式用工比例;确因生产需要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要选择资质好、实力强的劳务派遣公司合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用工企业要加强对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的管理,保障劳务派遣用工权利,及时处理纠纷、投诉;用工企业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的经济处罚或扣款产生的相关费用,劳务派遣公司不得转嫁给劳动者;劳务派遣公司对处罚或扣款有异议的,应先行垫付劳动者工资,然后根据与用人单位的合同约定再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不得因用工、派遣双方的纠纷、分歧影响劳动者的工资和其他待遇;因劳务派遣用工产生的纠纷,用工企业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工企业对员工的生活、住宿安排负总责,尤其要加强员工宿舍管理,全面掌握员工住宿情况。配合皖江高科定期组织宿舍安全和卫生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或卫生条件较差的宿舍应责令整改,人员离职或宿舍调整应24小时内向物业服务中心反馈,办理退租手续。制定相关奖惩措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劳务派遣公司驻场人员应当全力配合用工企业宿舍管理员及物业服务中心工作,服从宿舍管理员的工作安排,加强劳务派遣员工的住宿管理服务,参与宿舍安全和卫生检查。劳务派遣公司的工作配合情况将纳入奖惩机制。集中在职工之家居住的用工企业,应积极配合皖江高科对宿舍进行管理,并明确相对稳定的专职宿舍管理员。
7.劳务派遣公司必须及时向人社局依法申请行政许可和登记报备。定期向人社部门报送劳务派遣开展情况花名册,及时积极主动处理12345平台、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信访等各类投诉。
二、企业用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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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联动机制
1.建立工作合作机制。用工企业、卫健部门(社发局)和公安部门要在入职前联合对员工开展心理疏导和安全教育等培训,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建立日常联系沟通机制。用工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之间要加强联动,员工岗位调整、旷工、离职等情况,用工企业应及时向劳务派遣公司反馈。用工企业内的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信息需及时共享,员工岗前培训、入职定岗、宿舍安排、离职等各环节保证相关部门5日内及时知晓,同时通知皖江高科,办理各类手续。
3.建立联合督查配合机制。皖江高科对宿舍管理要加强监督检查,对管理失序、长期空置的宿舍予以收回。企业应制定相关奖惩措施,对履职尽责、宿舍管理较好的宿舍管理员进行表彰表扬,对失职失责、管理混乱的宿舍管理员进行惩戒处罚。
4.建立突发纠纷案件处理联动机制。政法办、镇(办)、公安部门在发现企业员工出现矛盾纠纷等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互相通报,及时制定应对措施,互相配合协调处理,提高案件化解效率。
四、建立约束督查机制
(一)实行月通报制度
对每月出现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12345平台、国家、省、市信访局、省长信箱或厅长信箱投诉,警情通报、舆情案件且情况属实,省级以上领导批转案件等情况的,予以通报,并反馈至用工企业和相关部门。
(二)建立联合奖惩机制
对发生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投诉,因欠薪引发群体性案件、极端案件,发生舆情案件且情况属实,省级以上领导批转案件等情况的,由人社局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必要时纳入联合惩戒失信名单,不予推荐申报各类评选活动,建议区内用工企业中止与其合作关系。对于守法经营,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劳务派遣公司,在政府采购、创业担保贷款、人才劳务对接推荐、享受引才成效奖励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