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市本级政府投资城建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1-18 人气:0 来源:创始人

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避免市本级城建项目建设单位前后不一致导致的项目审批难、建设单位变更难、项目前期与施工实际脱节等弊端,根据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和市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规范市本级政府投资城建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充分发挥部门职责,提升城建项目建设和管理质效,根据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安庆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制定该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城市建设项目是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设工程对城市人居环境进行改造,对城市系统内各物质设施进行建设,是为管理城市创造良好条件的基础性、阶段性工作。

《实施办法》的制定出台,是对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安庆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待印发)》等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是对《安庆市大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安庆市政府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优化完善,在适应新的经济形势、新的政府投资城建项目管理要求,避免市本级城建项目建设单位前后不一致导致的各项弊端,进一步强化市本级政府投资城建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三、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安庆市大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安庆市政府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为基础,广泛借鉴参考外地市相关经验,并会同相关单位沟通交流项目推进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工作情况,草拟形成初稿。

(二)多轮修改。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25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别发文,两轮征求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市公管局、市重点工程处、市土储中心、同安控股等单位意见。于2024年9月24日、2024年10月16日分别组织召开会商会,现场对《实施办法》进行研究完善。共收到反馈意见13条,采纳12条,根据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按规定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及政务公开网上进行公示,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内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

(三)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2024年10月8日,通过安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并针对合法性审查提出的2条修改意见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2024年10月10日,通过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市政府会议研究。2024年10月22日,经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决定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印发施行。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市本级政府投资城建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充分发挥部门职责,提升城建项目建设和管理质效。

五、主要内容

(一)界定基本内涵。说明《办法》制定的法律依据和适用范围,适用于市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明确市本级城建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库制度,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建立市本级城建项目储备库、开展前期策划和论证、汇总市本级城建计划,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统一纳入市本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管理。

(二)明确管理模式。明确市本级城建项目实行集中建设管理模式,即由市本级政府确定市重点工程建设处作为集中建设的实施单位(特殊情况下经市政府同意也可确定其他单位作为实施单位)。集中建设的实施分为直接实施和委托代建两种形式,针对市本级直接投资的项目,原则上由市重点工程建设处直接作为建设单位,履行立项自竣工验收移交的全过程主体责任;针对市本级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类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等项目实行委托代建,原则上由项目申报单位委托市重点工程建设处作为代建单位,实施自施工招标到竣工验收移交阶段的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申报单位与代建单位共同承担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

(三)厘清职责分工。明确城建项目建设坚持“政府领导、住建牵头、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强化了行业监管职责,对市直相关部门的具体分工做出说明,并重点对城建项目集中建设的实施单位(代建单位)和项目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四)规范项目实施。明确城建项目的开工手续、编制招标控制价、审计监督、价款结算、工程变更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针对城建项目招标控制价提出了第三方审查机制,即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备案前,项目实施单位或项目单位需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进行实质性审核,切实提升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水平。针对工程变更问题,考虑到变更的复杂性,《办法》明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制定城建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

(五)严格项目验收及监督管理。明确城建项目的竣工验收、移交、资产登记等相关环节的工作,明确各责任主体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职责,以及对城建项目实施中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问责情形。

六、创新做法

(一)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明确市本级城建项目要落实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近期建设规划等目标要求,综合协调、平衡衔接城建领域各行业、各区建设项目,进一步规范项目储备制度,对市本级城建储备项目充分开展前期策划和论证,确保项目储备质量,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二)突出全过程管理导向。明确市本级城建项目实行集中建设管理模式,由实施单位对城建项目进行全过程建设管理,提升了项目推进实施过程中的连贯性,进一步厘清各部门职责分工,减少项目在不同实施环节中部门衔接不畅的情况,进一步强化了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

(三)突出从严从紧导向。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城建项目从开工、招标、建设、竣工验收、审计监督、价款结算、工程变更等各个环节工作,明确各责任主体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职责,以及对城建项目实施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工作。

七、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56-5701645

返回列表 相关新闻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0556-5358028

宜企通公众号
中心公众号
线